[国务院公告]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[国务院公告]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无论19日14时28分您在哪里,请您停下您的脚步,停下与他人的交谈,停下您的汽车,为我们的同胞默哀3分钟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地震中遇难同胞
………………
为同胞默哀…… 祝愿死者安息,生者坚强。
孤儿不孤,老有所养 祝福他们吧```````` 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的同胞致以最深切的哀悼
[ 本帖最后由 小玉幺幺 于 2008-5-18 23:00 编辑 ] 我們永遠在一起~~~~~~~~~~~ 我们都是四川人 为他们祈祷祝福 我们和他们心连心!一起加油 那是不是说每年的5.19都是,还是只是今年这样~~~~ 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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