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爱周传雄
发表于 2008-10-9 16:29:59
不错 最早的一篇是06年的
3个博客都是你的
因此可以断定版权是你的
以后写的时候 直接用Ps 写 然后 加水印这样让人家模仿不出来
只爱周传雄
发表于 2008-10-9 16:34:43
原帖由 墨兵 于 2008-10-9 16:27 发表 http://www.zhouchuanxiong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手写的难道不能伪造吗?倘若版主能通过百度搜到该歌词早于2006年6月且作者不是“墨兵”或“逍遥追乐”(最早网名)的记录,我便无话可说!
手写的表面可以伪造的一样
但别人不知道你在原始稿件上 那些特殊的标记啊
比如说 音调的高低 在什么地方 高或者 在什么地方滴
节拍 该怎么样
是你写的 你绝对会唱最起码会哼出来
而他 绝不会 这就是区别
微笑天使
发表于 2008-10-9 16:38:13
楼主,当事人目前正在学校,没办法赶来处理,不过他说了,最迟明晚会来上网
墨兵
发表于 2008-10-9 16:38:25
谢谢您的忠告,我但求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最起码的尊重。也请各位版主通知浮烟泪,我不是不允许他转载我的文字,我只是不能容忍他说这是他“用心写出来的”,这样的人,不配喜欢周传雄。
墨兵
发表于 2008-10-9 16:40:22
我下线了,48小时后我再来,希望贵站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!
微笑天使
发表于 2008-10-9 16:40:58
楼主,我己经通知他了,你等等
QQ~
发表于 2008-10-9 16:43:42
原帖由 墨兵 于 2008-10-9 16:40 发表 http://www.zhouchuanxiong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我下线了,48小时后我再来,希望贵站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!
莫急莫急,浮烟泪48小时内不一定能上网。请你多等等,事情一定会解决的!
微笑天使
发表于 2008-10-9 16:43:56
只爱周传雄
发表于 2008-10-9 16:54:51
看着楼上的表情 我头晕 先去休息了
黄昏的花香
发表于 2008-10-9 17:11:03
真的啊!
茗莎千叶海
发表于 2008-10-9 17:14:52
呵呵以后要转来这
就注明是转的
或写清原文的作者吧
402414426
发表于 2008-10-9 18:25:11
最好是和平解决
。
曉曄
发表于 2008-10-9 18:27:22
靜觀其變
只爱周传雄
发表于 2008-10-9 18:35:56
对 最好 和平解决继续对此事进行关注
1/2de爱情
发表于 2008-10-9 18:42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