夢夢龍 发表于 2009-2-19 17:27:13

發現天馬說買螞蟻,找到一個最近跟養虫有關的報導!!

為了生計,有些人做的事情,是我們感覺噁心,或是不堪的
但是,如果涉及偷就有些犯罪嫌疑了!!

偷死豬養蛆…釣客當餌 警察作嘔
(自由時報)更新日期:2009/02/05 04:09
〔記者劉婉君/麻豆報導〕別人養活豬,他卻養死豬!

台南縣男子王修越(43歲)長期在化製場前收取畜牧業者丟在定點待收的斃死豬、雞,再移置到承租的廢棄豬舍中,繁殖蠅蛆,成為深受釣客喜愛的活餌,昨天早上再度外出收斃死豬時,遭麻豆警分局與環保警察隊第3中隊聯手逮捕,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竊盜等罪嫌移送法辦。

員警說,辦過用死豬做食品、養土虱,「偷死豬養蛆?還是第1次遇到。」

員警赴王嫌於官田鄉南?村的廢棄豬舍,發現王嫌為了收成方便,依照豬隻斃死的時間不同,分格放置,以免蛆的大小不一,豬舍內堆放大量死豬、死雞及裝箱的蛆,惡臭撲鼻,令人不禁作嘔。

王嫌表示,自己原本繁殖蚯蚓,但景氣不好沒人買,7、8年前轉為繁殖蛆,蛆在水底會鑽,是釣魚極佳的活餌,為了養蛆,他還自己培養金蠅,至於養蒼蠅的方法,他說「那是商業機密」。王嫌說,他的豬舍採密閉式管理,從外面完全聞不到臭味,他到路邊「撿」畜牧業者丟棄的死豬、死雞繁殖,約「養」1周左右,死豬就會孵化出長約0.5公分的蛆,即可採收,1天約可收1、20公斤,配送至嘉義、台南縣市釣具店寄賣,1兩可賣10元,收入1、2千元。

babymazhengwen 发表于 2009-2-19 18:34:12

今年要养蝌蚪还蚕宝宝
小学初中差不读每年都养
上高中 大学 住校 条件不允许
现在要找回童年的感觉了

夢夢龍 发表于 2009-2-19 19:00:14

回复 沙发 babymazhengwen 的帖子

說真的,養蝌蚪,養蠶寶寶都不恐怖..
但是偷死豬,讓屍體腐爛生蛆,再拿去賣...養金蠅去生蛆蛋..
也非常恐怖..
所以,這個弄很多豬屍體在郊區養蛆賺錢的小偷..
跟我們實驗性質去養昆蟲,心態不同!!

杯水车薪 发表于 2009-2-19 19:56:24

小时候养小蝌蚪,
以为会长成青蛙,后来越长越朝蛤蟆发展,
就扔掉了,再也不敢养…

快乐的理由 发表于 2009-2-19 22:35:46

我是用芭乐养蛆的,结果是我好多年不吃芭乐。闻到那味道就……

zq9061 发表于 2009-2-19 23:17:54

ronaldoghgq 发表于 2009-2-20 09:28:52

太恐怖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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